易经异文释
六卷。清李富孙撰。此书为作者所著《七经异文释》中的一部。向来易经异文多于其余诸经,因文有古今、通假诸象,加之历代传写之误,致使音、义皆有不同,造成了经文解释中的混乱。李氏此书则旁征博引,因声求义,说明通假以解释异文,同时兼采惠栋、钱大昕、段玉裁诸家之说,作为其观点之佐证,实为治易者必读之书。有《读史斋丛书》本。
六卷。清李富孙撰。此书为作者所著《七经异文释》中的一部。向来易经异文多于其余诸经,因文有古今、通假诸象,加之历代传写之误,致使音、义皆有不同,造成了经文解释中的混乱。李氏此书则旁征博引,因声求义,说明通假以解释异文,同时兼采惠栋、钱大昕、段玉裁诸家之说,作为其观点之佐证,实为治易者必读之书。有《读史斋丛书》本。
见《闺范》。
一卷。马其昶(详见《大学谊诂》)撰。是书为其昶所著《三经谊诂》之一。《中庸》分章,诸家各异。郑注孔疏分为三十三节,朱子沿袭,只与注、疏本的第次不同。其昶则分八章,而各申明其说。其诂:“中庸”二字,说“
二十四卷。清湖南清理财政局编。首载《详抚院咨送湖南全省财政说明书》文。下为例言及财政丁漕盐务各论说、平量比较表、各属解兑藩粮库款随解各费表,其卷一至卷十为入款,分为田赋类、漕粮类、租课类、盐课税厘类、
八卷。明卓明卿(生卒年不详)撰。卓明卿字征甫,钱塘(今属浙江)人。万历中官光禄寺署正。此书采摭类书,分门辑录,较为简捷。但是明谈迁在《枣林艺篑》中云此书为吴兴王氏之本,卓明卿窃之。
各一卷。明曹端撰,其生卒年不详。曹端字正夫,号月川,渑池(河南省渑池县)人。永乐戊子举人,官霍州学正,后改蒲州。史称其学,务躬行实践,而以静为要。读《太极图说》、《通书》、《西铭》曰:“道在是矣。”周
八卷。清葛铭撰。铭字警堂,广东东阳人,仕履无考。此书八卷,综述乐律,杂取前人之说,并摘要编类,各附以图。其谓黄钟为宫而居中,反对历来乐家所谓黄钟为宫居首之论。认为论声律者宗《吕览》、《淮南》而不宗《管
五卷。清汪立名(生卒年不详)编。立名号西亭,婺源(今属江西)人,官工部主事。此编成于康熙丙申(1716年),其自序称:“金石虽皆传自三代,而铭器与篆碑之文,不容相同,乃专采钟鼎文,依今韵编次为五卷。其
六卷。明徐中行(?-1578)撰。中行,字子舆,一作子与,号龙湾、天目山人。浙江长兴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,累官江西布政使。为“后七子”之一。此集为隆庆中其婿汪时元所刻。徐中行为汝宁知府以后
七种。明黄方胤(约生活在嘉靖至万历年间)撰。方胤号醒狂,金陵(江苏南京)人。生平事迹均不详。清李斗《扬州画舫录》卷五据焦循《曲考》录曲七种,曰倚门、再醮、淫僧、伦期、督妓、娈童、惧内。题《陌花轩杂剧》
四卷。清戴虞皋撰。戴虞皋号遁轩,昆山人。该编原稿共有三四百页,戴虞皋自己认为太繁,于是删减只留存十分之一二。他的儿子戴孙贻又认为过于简单,所以又用原稿补其遗缺即成现在本。该书成于康熙四十一年(17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