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卷。明叶宪祖(1566-1641)撰。叶宪祖字美度、相攸,号六桐、桐柏、槲园外史、紫金道人、槲园居士,浙江余姚人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进士,授新会知县,考选入京,左迁大理寺评事、工部主事,因不附
十七卷首一卷,清王尔鉴修,王世沿纂。王尔鉴,进士,曾任巴县知县。王尔鉴任巴县知县后,从乾隆十六年(1751)开始纂修县志,至乾隆二十五年(1760)方竣事,十年内铁积寸累,笔削去取,致力之勤,令人赞叹
二十六卷。清王士祯(见《古欢录》)撰。因士祯有书数千卷庋置宅西一池之北,故取白居易“池北书库”之意,以名此书。又因书库旁有石帆亭,常与宾客聚谈亭中,由儿辈纪录整理,编次而成是书,故亦名《石帆亭纪谈》。
一卷。清沈辉宗(详见《大学参证》)撰。是书无序例,也不署名氏,因其附于《学庸参证》后,故知为辉宗所作。首定序次,以“天命之谓性”至“万物育焉”为第首支,是总冒。“仲尼曰:‘君子中庸’”至“强哉矫”为第
三十二卷。清李逢亨撰。李逢亨,曾官永定河道。永定河见于《水经注》、《北河纪》、《水道提纲》、《直隶河渠志》诸书。只列为众水之一,未有勒为专书者。李逢亨治永定河时,因辑览旧章,详察形势,以成此书。清嘉庆
四卷。清徐灏撰。徐氏生平著述,见《说文解字注笺》。是书特为疏证许书所载象形字而作。卷首自序云:“皇古未有文字,先有物象,即有音声,声形谊三者交相为用,而不可须臾离也。夫确无可象而形有所拟,是故书契之作
一卷。清温汝能编纂。温汝能字希禹,广东顺德人,乾隆戊申举人,官中书。温汝能认为石台正义本为最善,唐明皇所注邢疏,经旨畅然,因“撮其要而去其烦,融其义而集其说”(见《孝经约解》序),另外节采诸家,汇辑成
不分卷。朱善旂辑。朱善旂,字建卿,浙江平湖人。此书乃朱善旂在清道光、咸丰年间所辑铭文拓本,共三百六十四器。编辑次序零乱,有的有释文,有的没有释文,间有各家题识。实际上乃未成之书。有光绪三十四年(190
不分卷。清沈大成(1700-1771)撰。大成,字学子,号沃田,江苏华亭(今松江县)人,岁贡生。著有《学福斋诗文集》。是编多论经义,间记算法,共有十二条。即《论易七八义》、《论术家寄居》、《包说》、《
二十八卷。清王先谦(1842-1917)撰。该书收集三家遗说,很有独到见解。在序例中,王氏称《毛诗训沽》,有可取之处。如没有毛诗,则三家之说除见传记外,连其经文作何字都无法得知,《诗经》更无法成为完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