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七十六卷,首一卷,末一卷,清陈兰森等修,熊为霖、谢启昆纂。陈兰森,字长筠,广西桂林人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进士,官至刑部主事、员外郎中,曾参订校正《太平寰宇记》,又校订并重刊《大清一统志表》。乾
十一卷。清叶兰纂修。即乾隆《重修泗州志》
四卷。清纪玘文撰。纪玘文,生卒年不详,字蕴山,号德晖,直隶文安人,湖南盐法长宝道纪淑曾之长女,静海拔贡李煌之妻。此书最初刊印在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湖南长宁观察官署。重刻于嘉庆十九年(1814),版
一卷。清孙文昱编。孙氏将《四声切韵表》重加编制而成《四声切韵类表》,他定古韵为十八部,并以十八部概括江氏所定的一百零四个韵类。他说其书“不过明古今韵部所由离合,以为学者之先导。”目的是使人了解古今音分
十二卷。明吴本泰(生卒年均不详)撰。吴本泰,字美子,号梅里,又号药师,浙江海宁人。崇祯年间进士,官至尚宝司丞。著有《诗余》(又名《绮语障》)、《吴吏部文集》等书。是集凡十二卷。包括文集八卷,诗集四卷。
一卷。明朱子素(详见《东塘日札》)撰。《嘉定屠城纪略》《纪载汇编》本改名为《东塘日札》,《痛史》本转作《嘉定县乙酉纪事》,为同书异名。所记时日,略有参差,或为传抄之误。而《东塘日札》载侯峒曾溺水不死,
二十卷。明吴瑞登撰。瑞登字云卿,明武进(今江苏常州)人。由贡生官光州训导。著有《两朝宪章录》、《绳武编》。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《宪章录》,瑞登因辑嘉靖元年(1522)至隆庆六年(1572)凡五
一卷。清卢文弨撰。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,他所校之《尚书注疏》是根据宋本《正义》为主。但宋刻本《尚书注疏》很多,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。书内文字是者,则大书。凡毛本伪字,以及稍有不同的,都注在其下备考。
四卷。明方大镇(详见《荷薪义》条)撰。此书是方大镇家居读书时所作,书首自序中说:遇有赏心,辄乙其处,命儿子录之,姑名“乙记”。此书共四卷,分四门,一为潜见,下又分记学、记仕二个子目;二为筌宰,下又分记
七卷。宋郑思肖(1241-1318)撰。郑思肖字忆翁,号所南、木穴国人、三外野人,连江(今福建)人。曾以太学生应博学鸿词试,宋亡后,隐居苏州,自称“三外野人”。善画兰梅,多露根,或写无根兰,都不画地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