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辩正论

辩正论

十卷。唐代释法琳撰。法琳生平事迹详见《破邪论》辞条。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,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,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,在继《破邪论》之后,又作《辩正论》十卷。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。《辩正论》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(632)。有十二篇,即:第一、三教治道篇,第二、十代奉佛篇,第三、佛道先后篇,第四、释李师资篇,第五、十喻篇。第六、九箴篇,第七、气为道本篇,第八、信毁交报篇,第九、品藻众书篇,第十、出道伪谬篇,第十一、历代相承篇,第十二,归心有地篇。在十代奉佛篇中,列述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唐,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,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,造寺度僧之事迹。十喻、九箴两篇,因道士李仲卿作《十异九迷论》贬斥佛教,故以“十喻”加以说明,以“九箴”加以诫之。在出道伪谬篇中,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。在归心有地篇中,列梁武帝舍道敕,梁邵陵王舍道启,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。此书与《破邪论》一样,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,以法琳为寺主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,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。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,太宗不从。贞观十三年(639),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,诬称他的《辩正论》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,有罔上之罪。太宗闻言大怒,令汰僧尼,逮捕法琳,判他死刑。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,看有无灵感,以观后效,再做论处。期至,法琳回答太宗所问:“七日以来,不念观音,唯念陛下”。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(治所在今四川成都)。《辩正论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,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,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。另外,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,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,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。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白氏长庆集

    七十一卷。唐白居易(772-846)撰。白居易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原籍太原,迁居下邽(今陕西渭南),生于郑州新郑县(今河南新郑),贞元进士,诗人。官至秘书省校书郎,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和左赞善大夫。后因得

  • 武经七书

    二十五卷。宋朱服等校定。朱服字行中,湖州乌程(今浙江湖州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熙宁进士甲科,以淮南节度推官充修撰、经义局检讨,历国子直讲、秘阁校理。元丰中,擢监察御史里行。俄知谏院,迁国子司业等职,卒于徽

  • 湖上草堂诗

    一卷。清朱崇道(约1730年前后在世)撰。朱崇道字带存,崇勋之弟,历城(今山东历城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崇道工诗,著有《湖上草堂诗》。寥寥数篇,不成卷帙。其诗价值不高,故无诗名。该书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列入

  • 孝经证要

    八卷。清叶向时撰。叶向时字竹庭,零陵(今属湖南)人。《孝经证要》依经立纲,附纲别目,搜罗古人好的言行,分经引证。宋稷辰《躬耻斋文抄》有《孝经证要》跋一篇,称该书“举古今,包小大,合本末,实有以阐之”。

  • 玉环厅志

    十四卷,首一卷。清杜冠英、胥寿英修,吕鸿焘纂。杜冠英署同知。胥寿英同知。吕鸿焘新昌举人。玉环孤悬海外,其地旧属乐清、太平,明代曾几次弃之。清雍正间,设立厅治,始创志四卷。最初无文献可寻,有之也在乐清、

  • 夏小正注

    ①四卷。清李聿求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聿求,字五峰,浙江海盐(今浙江海盐)人。诸生,布衣终身,著《后汉书儒林传补》、《桑志》及是书行于世。是书分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卷,按月书写,先经后传,又次为注;逐节连写

  • 人物论

    三十四卷,明郑贤撰。郑贤,生卒年不详,字元直,莆田(今福建省莆田县东南)人,官震泽县教谕。《人物论》一书成于万历三十六年(1608),书的内容主要是历代史书中对人物的论赞,以及唐宋以来各家文集中论古之

  • 浑仪

    一卷。汉张衡(78-124)撰,清马国翰辑。衡字平子,西鄂(今河南南阳)人。少善属文,通五经,贯六艺。时天下承平日久,王侯以下,莫不逾侈。衡作《二京赋》,因以讽谏。精思传会,十年乃成。安帝雅闻衡善术学

  • 崇雅堂骈体文钞

    四卷。清胡敬(1769-1845)撰。胡敬字以庄,号书农,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。少以《水仙花赋》、《阑干赋》受知於阮元。嘉庆十年(1805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。历充武英殿、文颖馆纂修官,《全唐文》、

  • 将乐县志

    十六卷,首一卷。清李永锡纂修。李永锡,曾任将乐县知县。邑志自明万历间知县黄仕正重修后,一直未再修。乾隆三十年(1765)李永锡又设局纂辑志乘,历数月告竣,刻印。兹篇立意标新,然条目混乱,记述芜杂寡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