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二卷。明张溥(见《诗经注疏大全合纂》)撰。该书分《列国论》二十四卷、《四传断》七卷、《书法解》一卷,计三部分。书未完而张溥卒,张采续撰,将《诸传断》所未完之文公、襄公、僖公条补续,并为之刊行。无甚
十卷。旧题葆光道人秘传。葆光道人事迹不详。关于此书作者,有人认为系宋元人,亦有人认为明万历人。此书又名《秘传眼科龙木总论》、《秘传眼科龙木集》、《秘传眼科龙木论》等。另有同名书四卷,约隋唐人撰,原书已
见《西游释厄传》。
三卷。宋欧阳修撰。欧阳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年又号六一居士,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。四岁丧父,刻苦自学,宋仁宗天圣八年(1030)进士及第,晚年历任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等职,谥文忠。
四卷,宋曹彦约(1157-1228)撰。曹彦约字简甫,号昌谷。南宋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,淳熙八年(1181)举进士,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
十卷。无撰者姓名。据书前作者自序所述,称自己因遇楼敬先生,得其所传“阴阳书”三本,并称其书用之甚验,直指休咎之理,出生入死遁甲之法,乾兑坎离迁宅之方,辨年月日加临运式。作者还自称因暇日述斯文五十四章,
①六卷。清史竑廷纂修。史竑廷字昌言,平陵人,康熙十二年(1673)任陵县知县。按陵县,汉为厌次地,晋以后为安德县,明洪武二年改置陵县,属德州,清因之。陵县志,创修于明万历年间邑令宋文明,此志为二修。史
三十一卷。鄂尔泰等奉敕撰。鄂尔泰,已见前条。是书成于乾隆六年(1741),进呈于乾隆七年。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,绿旗则例十六卷。八旗、绿旗均有职制、公式、户役、仓库、田宅、军政、邮驿、关津、盗贼、杂犯等
无卷数。明张恒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恒字伯常,一字明初,万历八年(1580)进士。嘉定(今上海市嘉定县)人。初历守建昌,因片言折狱,人称张半升,后累迁江西参议、右参政、太常寺少卿等职,以母老乞归。著有《
四十一卷。明张岐然编。张岐然字秀初,仁和(今浙江余杭)人。其生平、事迹无考。该书又名《春秋四家五传平文》,纂成于崇祯十三、十四(1640-1641)年间。作者认为注《春秋》者应当《左传》,《公羊传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