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洲公案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不分卷。清周家齐编。周家齐详见光绪《高唐州志》。周家齐掌高唐州后,奉学部令,命撰乡土志,以供州历史、地理教材之参考。家齐乃将原所搜辑修志资料,择其重要而按学部所颁门类,纂成乡土志。《高唐州乡土志》光绪
十卷。清宋翔凤(详见《论语郑注》)撰。翔凤承其舅氏庄述祖之学,专为公羊家言,故是书也多牵引公羊家说,实不免支离附会,如颜渊问为邦一章,以为陈明堂之法,亦春秋之法。又谓《论语》言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
十四卷。容庚撰。参见《金文编》。此编专收秦汉金文,体例与《金文编》大体相同。1924年,容氏曾拟以殷周金文为上编,秦汉金文为下编刊出。但下编仅得五百余字,重一千一百余字,采摭未富,故未印行,便将殷周金
二十卷。清王先谦(见《尚书孔传参证》)撰。是书汇集了清代学者考订研究的成果,可谓清代《荀子》研究集大成之作,虽不能说全面收集,但不失为研究《荀子》提供最方便的书。是书,集录诸家校释荀书之言,而分别依次
二卷。明朝钱棻撰。钱棻字仲芳,浙江嘉善县人。崇祯十五年(1642)举人。钱士升子。少承庭训,于《易》尤精。士升尝作《易揆》,此书推衍其未尽之意,以为绪余,故称为“绪言”。首先用八宫各统八卦,作说八篇。
①四卷。清童炜修,吴文炜、王佥吉纂。童炜,康熙年间任桐庐县知县。此志康熙二十二年(1683)刻本。分四类,卷一风土类,目十六,为建置、沿革、分野、疆域、形胜、城郭、坊表、市巷、乡隅、山川、田土、水利、
十卷。清刘光飏(生卒年不详)辑。刘光飏,字雨若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以善刻石著称于明清间,《快雪堂法书》、《王刘诗牍》等皆出于其手,尤其是《快雪堂法书》摹刻之精湛,名重艺林,以至被誉为“天画神镂”。此
①七卷。明末清初郝明龙(生卒年不详)编撰。该书记其父郝景春殉难湖北房县经过。景春字和满,江苏江都人,万历四十年(1612年)举人。知房县时,县城为张献忠攻陷,景春被捕,不屈而死,其子鸣鸾同遇害。事迹载
一卷、二笔 一卷、三笔 一卷、四笔 一卷、五笔 一卷。明项皋谟(生卒年不详)撰。项皋谟,字懋功,自称酉山居士,嘉兴(今属浙江省)人,郑履淳之婿。著有《学易堂笔记》等。此书是项皋谟所作之札记。分为五编,
八卷。清顾宗泰著。顾宗泰字景岳,号星桥,元和(今江苏吴县)人,官高州知府。工诗文,家有月满楼,著有《月满楼集》。是书凡八卷,大体可分三部分,即咏史诗,宫闱诗和遣怀诗。其中咏史诗包括晋十六国,北齐、五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