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周诗
苏州府昆山人,字以言。精医理。至京师,以诗文游公卿间,为人治病,常应手而愈。将以尚医官之,拂袖而去。至杭州,诗名甚噪,当地人士争相延致。辞归,与常熟孙艾为至交,后卒于其家。平生著作多散佚,晚年所存,有《内经解》、《虚岩山人集》。
- 刘伶
西晋沛国人,字伯伦。肆意放荡,常以宇宙为狭,不以家产有无为意。性嗜酒,作《酒德颂》,嘲弄礼法。魏末为建威参军。晋武帝泰始初对策,盛言无为之化,以无用罢。寿终。为竹林七贤之一。
- 曹松
曹松(828——903),唐代晚期诗人。字梦徵。舒州(今安徽桐城,一今安徽潜山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早年曾避乱栖居洪都西山,后依建州刺史李频。李死后,流落江湖,无所遇合。光化四年(901)中进士,年已70余,特授校书郎(秘书省正字)而卒。
- 郑廷鹄
郑廷鹄,字元侍,号一鹏,琼山人。明世宗嘉靖十七年(一五三八)探花。授工部主事,调仪制郎,升吏科给事中,晋工科左给事,擢江西提学,迁江西参政。以母老乞归,筑室石湖,著书自娱,累荐不起。祀乡贤。著有《藿脍集》、《兰省集》、《掖垣集》、《学台集》、《石湖集》。明郭棐《粤大记》卷一九、清雍正《广东通志》卷四六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三○二等有传。郑廷鹄诗,以明陈是集编《溟南诗选》(民国二十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)卷二所收郑诗为底本,参校同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《海南丛书》第六册所收之《石湖遗集》。集外诗附于后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朱缃
(1670—1707)山东历城人,字子青,号橡村。朱宏祚子。康熙间入赀为候补主事。曾从王士禛学诗。有《橡村集》。
- 郑思肖
郑思肖(1241~1318)宋末诗人、画家,连江(今属福建)人。原名不详,宋亡后改名思肖,因肖是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。字忆翁,表示不忘故国;号所南,日常坐卧,要向南背北。亦自称菊山后人、景定诗人、三外野人、三外老夫等。曾以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。元军南侵时,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,未被采纳。后客居吴下,寄食报国寺。郑思肖擅长作墨兰,花叶萧疏而不画根土,意寓宋土地已被掠夺。有诗集《心史》、《郑所南先生文集》、《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》等。
- 李恒
唐穆宗李恒(795年―824年),原名李宥,唐宪宗第三子,母懿安皇后郭氏。他是唐朝第12位皇帝(除去武则天和殇帝以外),初封建安郡王,后进封遂王。812年,被立为皇太子。820年继位,在位五年(820年―824年在位),在位4年,年仅二十九岁。贞元十一年七月六日(795年7月26日)生于大明宫,初名李宥。长庆四年阴历正月二十二日,崩于寝殿,十一月,葬于光陵。死后谥号为睿圣文惠孝皇帝。
- 王凤池
王凤池,台湾凤山人。清康熙年间(1662~1723)廪生,雍正九年(1731)为贡生。
- 刘致
刘致(?~1335至1338间)元代散曲作家。字时中,号逋斋。石州宁乡(今山西中阳)人。父刘彦文,仕为郴州录事、广州怀集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