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灸治。《左传》成公十年:“疾不可为也。……攻之不可,达之不及。”
指无名指,即手第四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三焦手少阳之脉,起于小指次指之端”。或指足第四趾,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胆足少阳之脉……入小指(趾)次指(趾)之间。”
①见《闽东本草》。为天青地白之别名。②见《海南岛常用中草药手册》。为白背叶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见《灵枢·骨度》。手指指骨之间或指骨与掌骨相连接处。即指关节与掌指关节。
出《新修本草》。即荜拨,详该条。
骨名。见《伤科汇纂》。即下横骨。详该条。
病症名。出凤林寺《女科秘宝》。指胎伤腹痛漏血,应按胎动不安治疗。如见面赤,口唇焦,指甲色黑者,为胎已死,可用兰石散下之(滑石粉适量,蜜半盅,麻油半盅,开水调服)。
出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形》。即瘛疭。详该条。
出《本草经集注》。为紫苏子之简称,详该条。
医书。又名《伤寒卒病论》。16卷。东汉·张仲景撰。约撰于三世纪初。是一部论述伤寒和杂病的专著。本书曾经晋·王叔和整理。后将伤寒部分和杂病部分分为二书。北宋时校正医书局曾分别校订,计有《伤寒论》10卷、